再次要求参加养老保险

默认分类   2008-03-03 10:21   阅读0   评论0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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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们是重庆市巫溪县城厢镇宁峡服装厂的十二位老妈子,最大的九十几岁,最小的五十八岁。其中在二000年整改前已退休的3人,(徐天乾,赵祖秀,杜宪文)。

宁峡服装厂的前身是巫溪县城厢缝纫社,成立于1954年,属二轻局管辖,当时我们还是些大姑娘,小姑娘的走进缝纫社。由于事业的发展,厂子在扩大,工人增多,到1991年将城厢缝纫社分为:宁峡服装厂和署光服装厂。宁峡服装厂21人,署光服装厂22人。

2000年我们两个服装厂根据巫溪县委溪发[2000]13号文件精神,在二轻局驻厂干部的领导下进行整改,资产变卖,企业破产,工人解除劳动关系。署光的房屋,资产处理得快,处理得顺利,职工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。我们宁峡服装厂的房屋迟迟卖不出,资产处理也不顺利。宁峡服装厂根据巫溪府函[2001]71号文件精神处理完后,再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,谁知宁峡服装厂的工人不能参加养老保险了,其理由为:我们没有参加基本养老金统筹,没有参加基本养老金统筹怎么就不能参加养老保险,没有哪个文件说到这一条。这个责任怎么能由职工来承担呢,这当中主要是主管部门的责任,没有很好的宣传党的社保政策。没有哪一个文件说,没参加统筹的,就不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,署光服装厂和二轻局管辖的倒闭多年的厂,社,他们也未参加统筹,他们能参加社保,我们就不能参加社保,我这里不是抵他们,他们参加是应该的,哪是哪一个人哪一个单位在阻止我们参加社保呢?希望政府和有关单位从实际出发,解决这十二个老妈子的社保问题。必须按照县委溪发[2000]13号,县府函[2001]71号文件精神,解决我们的社保问题。干了几十年的老职工不能参加保险,年青职工到行,这还叫养老保险吗?

我们服装厂自1954年成立以来,国家没有投入一分钱,全靠全体职工自身的努力。全体职工为了老有所养,积极工作,几十年来我们按时缴纳各种税费,为地方政府缴纳了千千万万的钱,为国家和人民作出了积极贡献。我们这十二个老妈子从54年的青年姑娘,毛主席喊我们加入合作社,到2000年政府喊我们这些老妈子散伙。我们的青春和热血都投入到工作中,这千千万万的钱中有我们的血汗,我们不应该得到回报吗?我们要求参加社保的要求不算高吧,如果说用上缴的税费来养育孩子,哪这个孩子也应该是回报母亲的时候了。

在整改中,全县49个集体单位,我们是唯一一个没有纳入养老保险的单位。我们这十二个老妈子要求社保局必须按巫溪县委溪发[2000]13号,县府函[2001]71号文件精神,让我们参加基本养老保险。(宁峡服装厂的其他年青职工通过各种渠道已参加了社保)。

我们有两点质疑:1:我们对县委,政府的文件提出质疑,我们认为这是县委政府在耍我们,是对我们的一种欺骗。自始我们参加社保的问题一拖数年得不到解决。2:如果县委政府的文件有诚意要解决我们的社保问题,哪又是谁在阻止呢?谁有这么大的魔力能阻止县委政府文件的落实,县委政府就没有办法吗?我想他一定是左右县委政府的人才拿他没办法,才有这么大的魔力。

宁峡服装厂的十二老妈子:黄秀云   黄文秀   叶登秀   华耀曲   沈明英

李善于   余新芝   谭定秀   陈福文

退休3人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徐天乾   赵祖秀   杜宪文

 联系电话:13101002256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07年12月2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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